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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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哺乳期这个词相信很多人都听过,通常是指女性生产之后对宝宝进行哺乳的时间,一般来说,宝宝的哺乳期是一年的时间。下面一起来了解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

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1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宝宝的哺乳期是一年的时间。宝宝在6个月前都是纯母乳喂养,到了6个月以后就可以在母乳的基础上适当添加辅食了。如果哺乳期的女性需要上班,也可以在宝宝8个月的时候就结束哺乳。

如果要给宝宝在8个月的时候结束哺乳,就要让宝宝在8个月之前开始接触奶粉,等宝宝喝习惯奶粉后,什么时候断奶都可以了,这样断奶也比较容易。

如果喂养条件允许的话,可以母乳喂养宝宝到一岁,一岁后就可以慢慢给宝宝断奶了。在哺乳期间为了能给宝宝提供充足的母乳,在饮食上就要特别注意。在哺乳期的女性一定要避免吃会抑制奶水分泌的食物,比如韭菜、麦芽等,也不要喝酒或者含有酒精的饮品。

在哺乳期的女性饮食一定要清淡,吃太咸或者太辣的食物都会影响奶水质量。含有脂肪比较高的食物也要少吃,这类食物不容易消化,还会让身体发胖,这点一定要注意。

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2

哺乳期通常是指女性生产之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在这段期间,女性是比较脆弱的,法律上面也对哺乳期的女性做出了较多的保护。

一、法定哺乳期有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有的职工担心,休这么长时间的产假,会被公司或单位解聘,或被单位扣发工资的。那么,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呢?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其次,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标准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补贴之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 第2张

二、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

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

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点;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根据上述介绍,我们知道女职工的哺乳期一般是一年,但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3

妊娠是什么意思

妊娠是怀孕中常会用到的一个词,实际就是指的受孕到分娩的过程,通常可以理解为怀孕,妊娠全过程共分为3个时期:妊娠12周末以前称早期妊娠;第13—27周末称中期妊娠;第28周及其后称晚期妊娠。

自成熟卵受精后至胎儿娩出,一般为266天左右,足月妊娠周期大概是280天。

妊娠早期症状

在妊娠早期,孕妇通常都会有很多的妊娠反应,在这个阶段妊娠反应的强烈程度是最强烈的。比如有的孕妇会有很强烈的孕吐反应,当然这个是因个人的体质而言,有的孕妇则妊娠反应不明显。还有几个比较明显的特别如下。

1、停经:有性生活史的生育年龄妇女,月经推迟10日或以上,则要怀疑是否为妊娠。停经可能是妊娠早期最主要的症状。但注意停经不一定就是妊娠引起的,也有可能是其他疾病。

2、早孕反应:大多数女性妊娠6周左右开始出现早孕反应,如畏寒、头晕、乏力、嗜睡、流涎、食欲不振、喜食酸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症状,称早孕反应。一般于妊娠12周左右(进入孕中期)自行消失。

3、尿频:妊娠早期出现尿频,系增大的前倾子宫在盆腔内压迫膀胱所致。约在妊娠12周以后,当宫体进入腹腔不再压迫膀胱时,尿频症状自然消失。

4、乳房的变化:自妊娠8周起,乳房逐渐增大。孕妇自觉乳房轻度胀痛及乳 头疼痛,检查见乳 头及其周围皮肤(乳晕)着色加深,乳晕周围有蒙氏结节显现。

5、生殖器官的变化:于妊娠6~8周进行阴道窥器检查,能见阴道壁及宫颈充血,呈紫蓝色。随妊娠进展,宫体增大变软,当宫底超出骨盆腔时,可在耻骨联合上方触及。

妊娠哺乳期是什么意思 第3张

妊娠中、晚期特征

到了中、晚期胎儿迅速发育,子宫逐渐长大,孕妇能感受到胎动,能听到胎心。到了20周左右胎儿逐渐发育成熟,胎动次数开始增多,胎动平均每小时大于3次。到末期的时候,胎动次数有所降低。